1. 滴滴 uber,为什么ofo摩拜没有合并呢?
共享单车烧钱大战,在看到小蓝、酷骑等单车企业倒闭消息时,大家皆在期盼ofo和摩拜合并,如同网约车中的滴滴、优步中国、快的,分类信息网中的58同城和赶集网,然而当哈罗单车高达3.5亿美金的融资消息爆出后,大家才猛然发现,原来所谓的双巨头,已经变成了三巨头。短期内,别在指望ofo和摩拜合并,最有可能是ofo先和哈罗合并。
一、哈罗单车怎么就活下来了?说实话,我一直忽略了哈罗单车(hello bike),它的3.5亿美金融资消息着实震撼了我。一直实施“农村包围城市”战略的哈罗,奇迹般的以行业第三名杀回一线城市。
哈罗单车的创始人杨磊是个连续创业者,早前创办过爱代驾(现稳居行业前列),公司曾经频临倒闭,可以说杨磊对公司整体运营相较于ofo的戴威更加成熟。
而2016年11月杨磊创立哈罗单车时,ofo和摩拜已经在一线城市展开烧钱大战。杨磊选择了技术驱动公司发展,并邀请了三位行业技术大牛一起创业:如江伟(淘宝)、李开逐(携程网)、韩美(阿里),所以从一开始,哈罗单车的技术相对来说就是比较成熟的。而在城市的投放方面,杨磊选择了三四线城市,先保证自己活下来。
共享单车不像其他互联网其他行业,客单价在各个城市区别很小,而哈罗进入的很多城市几乎是独家的,这就使得杨磊说出了那句话:单车行业其实是个“暴利”行业。
众多单车企业被ofo和摩拜吸引到一线城市进行厮杀,结局就是小蓝、酷骑、Vbike等几十家单车企业一一倒闭,而ofo和摩拜也互相打的疲惫了,以为是寡头之争,谁曾料到哈罗单车竟然杀了个回马枪。
Why?因为哈罗单车具备重塑市场的潜力,这个也是蚂蚁金服重金扶持的原因,即使阿里也投资了ofo。资本始终是看企业运营能力的,哈罗单车从创立开始,就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底子,这一点是其他两家所不具备的。
二、三巨头阵营背后的财团会支持合并么?哈罗单车:蚂蚁金服系
ofo:滴滴系(or阿里系) 摩拜:腾讯系
小黄车除了管理层,其他的最大股东为滴滴,阿里巴巴有参投。而滴滴其实相对独立的存在,至少你在微信和支付宝都可以找到滴滴入口。如此,三个财团,这个仗还得继续打。
未来起决定作用的是小黄车ofo,坊间多次传出管理层与滴滴方面不合,所以未来首先会被兼并的是小黄车,最后形成类似于外卖市场的:饿了么和美团外卖。
以上为西西禾君的看法,各位可在评论区写一下自己的意见。
2. 发生过哪些尴尬的情况?
在乘坐滴滴的时候到地方问司机多少钱,司机说98,从口袋掏出一百给司机说不用找了,司机要在手机支付,我拿出手机一看,121.21我说你不是说98吗?司机说我得98,剩下是人家的,我就默默的转给121.21
3. 开滴滴专车快车Uber的你现在还好么?
好不好看图才知道,绝对真实的,不知道有没有比我还惨的,应该没有了吧!
4. 滴滴出行收购Uber中国的价格合理吗?
当时是合理,值得的,两家为了抢市场火拼,都烧了大把大把软妹币。资本市场里利益为主,与其继续斗下去大家都亏欠钱,还不如想办法一起赚钱!滴滴作为本土霸主,与其天天烧钱和优步血拼,不如一口气吃掉优步,一家独大后,在这么大的市场需求下早晚能赚回来。钱的多少只是双方协商出的数字
5. 你认为滴滴会推出类似的外卖服务吗?
二十一世纪,跨界发展已经不是第一次听了,几乎没有什么业务他是不能跨界进行合作的,而且也没有谁会独家的!跨界合作也不是第一次了,当然具体滴滴会不会做,我们谁也不敢确定,只有当他们时机成熟了,说干就干了,我们只有拭目以待了!当然自己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多研究一点
6. 滴滴司机半路甩客?
随着“网约车”的兴起,“滴滴”、“优步”、“神舟”等“网约车”平台市场日趋火爆,确实给老百姓带来了很多方便和快捷。但近一两年来,因为缺乏监管、市场准入低等原因,“网约车”投诉越来越多,虽然平台最后都宣称已经积极处理了客户投诉,并做出了处罚,但“网约车”的投诉仍然频频发生。
就在4月9号,就发生了一起滴滴司机因索要加价不成,竟将两名乘客丢在成灌高速应急车道的事件。其实事情的经过很简单,沈阳游客贾女士准备从青城山快铁站附近去往春熙路,通过滴滴出行平台叫了一辆快车,然而刚上车,司机便提出额外加价150元,之后又提出若在高速出口下车再加价100元。
贾女士和同行的女伴未同意,随后司机便将车停在应急车道,要求两人在成灌高速上下车。原本来说这是滴滴司机违规之举,但更令人惊讶的是,该司机竟然反过来投诉乘客,称甩客系因贾女士和朋友“在车上吸毒、殴打司机”。
贾女士和她朋友的合法权益显然受到了侵害,那他们可以向谁主张权利呢?滴滴出行平台和滴滴司机又分别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我们必须先从滴滴出行与乘客、滴滴司机与乘客的关系以及滴滴司机的行为来分析。
第一,就滴滴司机的甩客行为而言,滴滴司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滴滴出行应当为双方进行斡旋和协调。责任的承担首先要分清楚滴滴司机与乘客、滴滴出行与乘客之间的法律关系。
滴滴快车实质上是将空置车辆的利用需求收集起来,一并满足乘客的出行需求,一头连接乘客,一头连接司机,滴滴出行并没有与乘客订立运输服务合同或者临时汽车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担当居间中介服务者的功能更节约交易成本,更与其企业倡导的节能、环保、高效出行的理念相吻合,因此滴滴出行与乘客之间是一种居间服务合同关系。
作为合同的一方,滴滴出行有必要为乘客提供良好的车辆审查、信息披露以及保证服务质量等义务,在产生纠纷时,有义务进行协调解决,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同时滴滴出行作为服务商,具有帮助任何一方维权的服务义务。因此贾女士当然可以要求滴滴出行出面处理,滴滴出行怠于处理的,贾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滴滴出行履行义务,限期处理。
而滴滴司机是直接承运乘客的主体,他并非滴滴出行的雇员或者受其指派从事运输活动,滴滴司机是自由选择接单或者不接单,因此滴滴司机与乘客之间才是运输合同的关系。
除非遭遇不可抗力、暴力等威胁原因外,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是运输合同承运人的首要义务,本事件中滴滴司机无正当理由当场甩客,已构成违约,贾女士当然可以要求滴滴司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运输费用或者按照滴滴出行既定的规则进行赔偿。
同时,乘客下单司机接单时,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当时的价格就是合同价格,滴滴司机临时要求加价违反合同法的原则性规定,没有依据。
第二,就滴滴司机恶意投诉乘客的行为,滴滴司机应当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滴滴出行应当协助删除投诉,代表平台赔礼道歉。滴滴司机无论出于什么目的,虚构事实投诉客户,影响到他人的名誉,属于侵权行为,司机作为直接侵权人,滴滴出行作为服务商,有义务删除投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目前,贾女士联系了成都市交委交通服务热线12328做了投诉,相关部门也承诺会指派网约车平台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成都市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处理,希望此事最终能得到圆满的解决。
同时,我们认为,及时出台全面、合理,符合互联网特点并且适应行业发展趋势的网络约车规则,已经迫在眉睫。
文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曹辉
7. 陌生来电显示滴滴出行是什么意思?
这个显示有可能异常,或者是屏蔽了电话的显示。
这边建议被添加的手机号码会收到短信通知,以确定自己成为他人的紧急联系人。
在使用滴滴出行时,按下“一键报警”按钮后,所关联的紧急联系号码会收到一条来自滴滴的信息,这条信息主要包括了车牌号、车辆型号以及所在位置。